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上月審訊至第5日,辯方質疑警方沒提供所有搜證材料並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林紹桐亦獲准保釋。案件今日(16日)續審,鍾沛權繼續作供。鍾續否認17篇文章具煽動意圖,對於控方對評論文章的指控,鍾強調一般巿民針對權力機關的批評更應獲包容,「無權無勢嘅一介公民,針對權力嘅評論應該享有最大言論自由,而唔係反過嚟」。他舉例指某些法官在法庭判辭中亦曾形容2019年示威場面「猶如地獄」,形容用字亦可如此激烈。辯方完成主問,案件押後至本周四再訊。
鍾重申只要受訪者真誠表達其政治主張,記者就應如實報道,不能加以粉飾、掩飾,讀者應在獲充分資料的決定下作出討論,以決定是否支持受訪者。對於控方指《立場》透過新聞報道作出煽動行為,鍾否認並解釋,他們過去曾訪問溫和派、本土派、建制派等不同立場的政治人物,他們不可能支持其文章中提及的所有主張,否則將猶如「人格分裂」。
辯方續針對控方案情提問,其中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撰寫《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文中,「政權殺快必儆香港人」一句被指有煽動意圖。鍾沛權認為文章的遣詞是評論文章的一般用字,「有啲字眼你唔喜歡就話係煽動,實在太危險」。
鍾以法官練錦鴻早前在暴動案判辭為例,指他形容被告同情年輕人猶如「孌童癖」,有如一篇由權力機關針對無權者的判辭,形容用字亦可如此激烈,認為一般巿民針對權力機關的批評更應獲包容,「無權無勢嘅一介公民,針對權力嘅評論應該享有最大言論自由,而唔係反過嚟」。
鍾又重申,控方指立場是「政治平台」,但未能指出立場有何政治藍圖、綱領,即使立場在創刊辭提及捍衡自由、公義、民主等價值,也不代表是政治平台。鍾強調任何機構也有其擁抱的價值觀,而立場作為新聞機構,「你話我哋戇居又好,我哋有好多自我期許、好多自我原則,我哋認為自己做緊嘅嘢係對社會有益」。
辯方結束主問後,控方提出因需時準備盤問申請押後案件至本周四(19日)再提訊,獲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