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的前任校長陳奕鑫,早前涉嫌向校方詐騙兩個月的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共逾27萬元,他承認4項欺詐罪名,周五(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法官判刑時斥被告身為校長卻作出違反誠信的行為,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因素後,作出判囚6個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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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現年47歲被告陳奕鑫分別於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學校訛稱未收到學校發出的3月份和4月份薪金,要求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拖欠人工,合共逾15萬元。他又涉嫌在同年5月至6月期間,兩次向學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該校的銀行戶口提取資金為職員及學生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合共12萬元的款項。
廉政公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均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而被告獲校方支付12萬元活動籌辦費用後,將該筆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且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他於同年12月底離職。
廉署強調,校長作為學校領導人,絕不可在履行職務期間利用公事身份謀取私利,又重申署方一直以「三管齊下」的策略維護教育界廉潔,除了會繼續嚴厲執法,亦為學校編製了《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並為校長及教職員舉辦防貪講座,協助學校鞏固良好管治及廉潔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