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軟件開發公司Ninatic與日本The Pokémon Company合製的手機遊戲《Pokémon GO》在2016年推出後風靡全球,《彭博社》近日引述消息報導, Niantic計劃以 35 億美元(約272億港元)出售旗下電子遊戲部門予沙特阿拉伯公共投資基金(PIF)旗下的子公司,一旦成事將代表《Pokémon GO》會同時易手。目前相關公司均未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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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引述消息人士表示,買家將是PIF旗下遊戲公司、作為該國遊戲和電競發展計劃一環的Savvy Games Group的子公司Scopely;Scopely本身是美國加州一間互動娛樂公司,著名作品包括手機遊戲《大富翁GO》(Monopoly Go!),2023年被Savvy Games Group以49億美元收購。報道指,目前仍未訂立具體收購計劃,但如落實將會在數星期內公佈。
總部位於三藩市的Niantic,在2015年從Google母公司Alphabet分拆獨立,《Pokémon GO》活用該公司與Google Maps結合的地理系統,加上衛星定位與擴增實境(AR)互動機制,吸引全球各國的玩家下載遊玩,成為歷來下載量最多、營收最高的AR應用程式,目前仍是Niantic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不過Niantic後續的作品未能複製《Pokémon GO》的成功,例如在2019年與華納合作推出的《哈利波特:巫師聯盟》(Harry Potter: Wizards Unite)並未吸引足夠玩家支持,最終在2022年停止服務;雖然近年亦有《Pikmin Bloom》和《魔物獵人NOW》(Monster Hunter Now)等作品取得一定成功,但帶來的熱潮仍遠不及《Pokémon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