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道指,2024年已有超過80家在中國上市的公司高階主管被拘捕。值得關注的是,約半數個案屬俗稱「遠洋捕撈」的違規異地執法,報道指出,有地方政府為解決財政不足的問題,透過異地執法的方式,以詐騙等理由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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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金融時報》的報道指在地方財政困難之下,違規異地執法變得盛行。《金融時報》翻查文件發現,有82家上市公司的高層今年被中國當局拘捕,其中約半數涉及異地的執法單位,而這背後是全國規模更大針對企業人士的抓捕。
報道指出地方政府以詐騙等理由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這種現象特別發生在經濟較不發達的省市對沿海或經濟較好省市的企業異地執法。
《金融時報》又引述一名不具名的中國重量級投資人說,他的一些朋友受到各方面的壓力,他還指一些地方政府調查居民的資產,以便把目標對準有錢人,然後製造藉口稱這些人違反當地的法規,以此來罰款。
上海功承瀛泰律師事務所有律師透露,他的客戶曾經歷過中國地方政府濫用執法行為,這種做法正在削弱民眾對營商環境的信心。他認為,這樣的違規異地執法讓企業家只想短期經營而非長期投資,導致稅收和就業情況更惡化,讓地方財政陷入惡性循環。
報道主要根據中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揭露有實控權的股東、董事、總經理等高管被拘捕的資訊;以及今年11月,廣東某研究中心的一篇內部參考文件透露,去年以來,廣州有近萬家企業遭到異地執法,其中大部分是民企,這些異地執法的動機大都是為了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