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5人涉《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1月19日)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刑罰最重,判囚10年,其餘個各判囚4至7年不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向社會表達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必定會被嚴懲,對任何顛覆國家行為不會姑息。當局會就個別刑期,研究判詞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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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透露,已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相關上訴程序進行中。對於同案被捕的民主黨涂謹申、鄺俊宇等8人暫未被起訴。鄧炳強說,除非案件有時效性,否則無論何時、相關人士背景,當警方搜集足夠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及監控。
鄧炳強又指,庭上證據顯示,被告舉行初選,令香港社會及市民受到傷害及苦難,最重目的是破壞、摧毀和推翻基本法,煽惑他人反對政府,企圖癱瘓政府。法庭裁決顯示各被告投入大量時間及金錢,希望令計劃成功,可見他們有長遠計劃,又形容戴耀廷提出「攬炒十步曲」,有革命的主張,以主自由的旗號誤導市民,為求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
鄧炳強又指,香港仍有國家安全風險,包括外部勢力持續對中國內政張牙舞爪屢屢找機會和藉口攻擊香港,從而攻擊中國;有少數激進分子以潛移默化的軟對抗方式,鼓吹暴力及煽動對國家和特區的憎恨和不滿;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持續抹黑特區政府,請求外國針對中央及香港;「極端黑暴」及港獨分子製造和使用武器與爆炸品,形成本土恐怖主義,案例亦顯示極端分子有地下化和隱閉化的趨勢。
鄧炳強指,執法人員會無畏無懼地執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活動,當局亦會做好國安宣傳教育,提醒市民應有守法及國安意識,並要慎思明辨,令市民不會輕易受軟對抗迷惑 。
針對英國外相林德偉早前指會繼續爭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儘快獲釋,鄧炳強回應,當局按法例,基於實施檢控黎智英,又稱外國亦有相關國安法例,對於外國人士基於政治原因胡亂批評感到遺憾,亦不認同。鄧形容審訊於「陽光底下」進行,庭上會展示不同證據,相信市民「有眼睇、有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