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去年推出新藥審批機制(「1+」機制)後,截至上月底,衞生署已批准5款新藥申請,署方亦接獲逾260個查詢。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今早(8日)於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表示,不同意審批數字低,強調當局不是透過機制「賣藥」,要做好把關,審批藥物質量、安全及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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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工聯會陳穎欣問及,在有逾260個查詢下,為何只得5款新藥註冊,關注是否仍有阻力。盧寵茂解釋,不同意只有5款新藥註冊是數量少,又強調藥物審批,須考慮藥物質量、安全及效能。政府並非賣藥,而是要做好把關,在逾260個查詢中,部分涉及有藥廠不了解新制度、需作查詢後要再準備及處理本地臨床數據。盧寵茂指,一年內有5隻新藥通過審批已不算低。
現時署方已批准5款新藥申請,當中一款是由本港企業自主研發的大腸癌藥物呋喹替尼(fruquintinib)其餘包括治療轉移性大腸癌及治療甲狀腺癌等藥物,盧寵茂表示,新藥申請為病人帶來新希望,其中兩種腸癌藥已納入藥物名冊。他指首隻通過「1+」機制的大腸癌藥物,在加入名冊後,藥物成本價下降近三成,病人由過往需要支付5位數字費用,現時大幅削減至只需支付標準費用15元,預計每年有300名癌症病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