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有一位90後的年輕女子,愛上了一位比自己大27歲的大型國有企業中年大叔。然而,由於男方不願意結婚,這段感情未能修成正果。在他們分手後,女子向男方要求200萬人民幣作為補償,結果男方卻報了警。最終,這位女子被裁定犯有敲詐勒索罪,判處了10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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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媒報道,26歲的阿蕊(化名)通過父母和嫂子的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大27歲的老劉。老劉是一家央企某分公司的負責人,而阿蕊則是該公司的臨時員工。
兩人蜜運不久,阿蕊發現自己受騙了,原來老劉並沒有離婚,而自己不知情下成為了第三者。老劉後來向阿蕊表示,他會努力辦理離婚,令阿蕊忍受不了要分手。老劉在2017年3月宣稱已經離婚,並成功追求到阿蕊,兩人之間發生了性關係。
兩人之後相處到2019年,最終阿蕊下定決心與老劉分手,並提出賠償要求。在經過一番談判後,男方終於願意以3個國企工作機會和200萬人民幣作為分手補償。阿蕊收到賠償後,男方向警方報案。
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高院審查後認為一、二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充分,足以認定犯罪事實。同時認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基於此理由,駁回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