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今年初資不抵債,被勒令清盤中國恒大集團(3333),其創辦人兼前主席許家印於2023年被高院頒令,須向中信集團旗下的和信恒投資控股中心(和信恒聚),償還逾53億元人民幣的債項。和信恒聚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許須即時根據押記令,交出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的物業。案件今(16日)在高院處理,暫委法官陳錦泉考慮案中無可審理的爭議,遂批准執行押記令,讓和信恒出售涉案物業。庭上透露,估計該物業現時的市價為4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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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入稟狀顯示,由於許家印未支付高院在2023年12月29日的仲裁案件,而裁定許家印需支付其結欠和信恒聚的53.18億元債項,以及4月的絕對押記令9100元申請費用。和信恒聚要求許家印支付以上欠款,否則須根據押記令交出其持有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物業,以及該物業經拍賣出售後以淨收益清還恒大的欠債。庭上透露,許家印該物業目前市值約為496萬元。
被告許家印一方今缺席法庭聆訊。暫委法官陳錦泉在庭上指,閱覽原告一方的文件後,認為案中無可審理的爭論,雖考慮被告缺席聆訊,但相關文件已送達予被告,因此批准執行押記令,被告須即時交出該空置物業,並在法庭指示下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