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超強颱風摩羯打來香港時,天文台兩度發出黃色暴雨警告,幸好沒有出現「水浸都是黃雨」的場面,不過以下這個工人這樣做,下次再下雨或打風,就不敢說了。
我們收到讀者陳小姐(化名)報料,去粉嶺聯和墟經過馬會道的時候,見到有工人用吹風機將馬路上剛剛剪完的樹葉和草全部吹進坑渠洞。工人就很舒服,掃都不用掃,很快地又清理好一個地方,不過這樣做其實很危險,因為樹葉很容易會堵塞渠,影響去水。
「我很奇怪,樹葉吹進坑渠洞就會塞,他會否開蓋拿出來,無人知,行過很方便不用掃樹葉,吹進坑渠洞就可以,怪不得最近常常水浸,香港以前那裡有那麼多水浸?現在常常水浸可能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跟據工人身上穿的制服見到是隸屬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我們就事件都向他們查詢,他們回覆指收到本台查詢後,已即時跟進,調查顯示該名分判商工友未有跟從公司的工作指引,公司已經口頭警告該名工友。此外又提醒所有從事相關工作的工友,必須遵循工作指引,並加強有關工作的訓練。
而路政署都承認他們的道路維修保養定期合約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曾經於當日涉事地點修剪路旁過長植物,而影片中的人用吹風機把地面的植物殘枝吹進附近路旁集水溝,做法與承建商將修剪植物產生之園林廢物,運送回維修廠房處理的工作指引不符,他們已向承建商發出警告信 ,下令他們停止有關不當行為,承建商亦已清理可能受影響的集水溝和渠道,署方又會將是次承建商欠妥的表現,適當反映在其表現評核報告內,亦已要求承建商加強對其前線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對正確工作程序的認識和理解相關程序的重要性,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路政署又指自當日完成修剪植物工作後,沒有發現或接獲任何報告指該處的道路排水系統出現淤塞,過去3個月亦沒有收到有關位置水浸的報告。不過別說案發之後那2個月,就算過去近3個月,天文台都沒有出過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這個預警,即是說該區近3個月都沒有在短間內下過大雨,不代表坑渠被垃圾這樣堵塞,一定過到壓力測試。
李健志大律師表示就工人將樹葉掃進坑渠這個行為現行香港沒有正式條文執法,只有污水可以執法,即是將污水倒入坑渠「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中所包含的法例,不可以將污水例入坑渠,不過香港有一條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裡面有說到腐肉、泥土、糞便和稻草這些物品,其實倒進污水渠和排水渠都是犯法的,但沒有特別講述是樹枝或樹葉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