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日前發布「意見」稱其可以依法懲治台獨,若試圖煽動分裂國家,最重可判死刑。台灣領導人賴清德今日(24日)回應指,「民主不是犯罪,專制才是罪惡」,他更強調中國並無任何制裁或追溯台灣人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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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日前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內容洋洋灑灑列出多點「意見」,稱對分裂國家罪危害特別嚴重的,可判處死刑,還說可以「缺席審判」,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賴清德今日(24日)上午發表敞廳談話並接受媒體聯訪,針對中國宣稱要「懲治台獨」等說法,做出回應。賴首先就中國南方暴雨成災,向中國民眾表達慰問,盼中國災後重建順利,讓受災戶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其後話鋒一轉,賴清德直指「民主不是犯罪,專制才是罪惡」。他強調,中國無任何權力,可以只因台灣人民的主張就制裁台灣人民;中國也無跨域追溯台灣人民權力。
賴清德進一步指出,若根據中國的「意見」,那不贊成統一就是台獨。換言之,不管是台灣派、中華民國派,中華民國台灣派,「在中國眼中通通都台獨」,而台灣只有統一促進黨非台獨。
賴清德最後喊話朝野團結合作面對這問題,另外他也呼籲中國,要正視中華民國存在,和台灣民選合法的政府交流與對話,才是增進兩岸人民福祉正確之道,否則關係只會愈來愈疏遠。
根據《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意見,對台獨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判處死刑。國台辦表示是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