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俄勒岡州一名女子入稟控告指,因為使用美國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含滑石粉的強生爽身粉超過30年後,因吸入石棉而患癌。陪審團裁定她勝訴,強生需賠償合共2.6億美元(約20億港元),包括6,00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和2億美元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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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全球訴訟副總裁Erik Haas聞判後表示,今次裁決與數十年來確認爽身粉安全、不含石棉兼且不會致癌的獨立科學評估不符,公司將會上訴,並有信心能推翻判決。
原告在庭上表示,自己從小已使用受石棉污染的強生爽身粉,後來亦用作止汗劑,到去年48歲時確診患有間皮瘤。強生反駁就指,她的疾病很可能是兒時住所附近一間使用石棉的工廠所引起。
強生含滑石粉的嬰兒爽身粉,早前被指受石棉污染會致癌,到去年已在全球停售。強生面臨超過6萬名原告提出訴訟,絕大部分都是卵巢癌患者,只有小部分是間皮瘤病人。
今年1月強生證實,公司初步同意支付約7億元,就其嬰兒爽身粉過去含有滑石粉的問題,與超過40個州和解,換取各州終止對公司的涉嫌誤導消費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