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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煽動罪入罪門檻高 光明正大者毋須過慮 惟講少句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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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煽動罪入罪門檻高 光明正大者毋須過慮 惟講少句為佳
政府昨日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修訂的「煽動意圖罪」拘捕6人,當中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他們涉嫌利用社交平台專頁,持續發佈具煽動意圖帖文。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煽動罪入罪門檻高,光明正大的人毋須過慮,但呼籲市民講少一句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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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頒布實施後,其中「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一直被外界認為定義模糊,警方國安處昨日首次引用該條例拘捕6人後,其定罪準則再引關注。
湯家驊今日(5月29日)出席商台節目表示,涉案人要在無合理疑點下,有產生憎恨的「客觀效果」和煽動的「主觀意圖」才能入罪,入罪門檻相當高,一般市民毋須過慮。
湯家驊指,干犯煽動煽惑罪有兩個重要元素,一個是「效果」、一個是「意圖」,兩個元素要同時滿足,且毫無合理疑點下滿足才有機會入罪,「所以我認為一般人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生活,根本毋須考慮相關問題。」
湯續指,若帖文內容只是回顧過去,無煽動意圖,便不能構成犯罪,但他不排除仍有罪證未被披露,因此不宜過多揣測。 他又認為,涉案人過往的言論,雖然未必是罪證,但也可以影響法官判斷是否犯罪意圖。
針對有網民留言,參與討論會否違法,湯表示要視乎留言的人是否有壯大聲勢、製造仇恨的效果和意圖。如果只是「八卦說兩句我當時在哪裏做過甚麼東西,實在看不到他參與會有大問題。」但他提及,界線不容易劃得很清楚,可以避免法律責任就應避免,「講少句其實沒甚麼壞處」。他又說悼念六四並沒有問題,關鍵在悼念有沒有犯罪意圖。
至於社交是否需要將專頁下架,湯指法庭未定罪之下,涉案人被假定無罪,平台毋須將專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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