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8日)於港島區拘捕一名30歲女子,她涉嫌未經事主同意下,「起底」一對鄰居夫婦。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公署將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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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表示,兩名事主為一對夫婦,與被捕女子是鄰居關係,兩戶素有積怨。去年3月兩戶發生爭執,期間被捕女子用手機錄影兩名事主,爭執第二日開始至去年5月期間,有人於社交媒體平台兩個公開群組,發佈4條含兩名事主個人資料貼文,包括中英文姓名、住址和照片,並附上事主容貌的錄影片段,同時對兩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及指控。
私隱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私人恩怨,將他人「起底」,「起底」不單無助解決問題,還會將衝突升級,且「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和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