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檢察署起訴10名現役及退役軍人,指控他們接受利誘成為共諜。案情透露指3名退役軍官被中共情治單位吸收成共諜後,之後再吸收現、退役7名軍士官,將屬於機密的軍事文件交付給中共,甚至有2名軍官為了錢,還拍攝了「我願意投降解放軍」的「心戰」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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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調查後認為謝姓中校等10名現役及退役軍士官,涉犯《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而7名現役在事發後全被解職。
檢察官認為,這10名均曾為或是現役軍人,領有俸祿,長期受到栽培、委以重任,理應知悉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但他們竟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多項軍事機密,嚴重危害國安,實在令人痛心,被告等人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案情透露指,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家安全維護處接獲情報,姓陳、姓蕭、姓謝3名退役軍官被中共情報工作人員吸收成為共諜後,於2021年起返回台灣發展,3人分別吸收了7名現役軍官,最高階級為陸軍航特部601旅的謝姓中校軍官,案件就此轉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謝姓、何姓、康姓、洪姓等4名軍官遭吸收後,明知職務上所掌管、知悉的公務文書,或利用職務之便,從同袍手上所取得的公務文書,經核定為機密、或屬軍事上應秘密的文書,全都攸關國防、軍事安全且涉及國家利益,屬應秘密的資料,竟為了錢,將這些軍事、國家機密交付給中共。
另外,被吸收的2名現役軍人,在謝姓退役軍官的要求及付出金錢,竟然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另外1名劉姓軍人明知非接密人員,竟於其任職單位的保密櫃竊取非其審閱權限的軍事機密。專案小組在今年進行第4波傳召、搜索行動,並向法院申請請羈押6人獲准,經調查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