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網上流傳一個尋龜帖文,帖文用戶指,自己於前日(19日)下午約2時20分,在深水埗曬「東箱龜」時,懷疑被人偷走龜隻。帖文附上CCTV片段,顯示一名中年男子同日一手拖著行李箱,一手拿著疑放有龜隻的膠兜,急步走過。該名用戶表示,已經報警處理,並重酬尋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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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21日)就在社交平台Facebook「深水埗警區」發文指,日前接獲深水埗欽州街一名店舖東主報案,表示於19日下午時份,店舖有龜懷疑被人偷走。長沙灣分區特遣隊經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於事發翌日(20日)在福榮街一帶,拘捕一名49歲姓張本地男子,涉嫌「盜竊」,並成功尋回涉事龜隻。案件現正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而涉事龜隻已物歸原主。
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條例第9條,盜竊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處理贓物罪則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