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檢視28款去角質煥膚或爽膚棉片,發現「MALIN+GOETZ」的乙醇酸含量為10%,另一款「pixi」的乙醇酸含量則為20%,分別觸及和超過美國就家用產品建議的總量上限(10%或以下),亦高於內地規定上限,對一般消費者自行使用可能存有風險。消委會表示,已將有關資料轉交海關研究跟進。海關回覆指,有關產品已經下架,並未有在市面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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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表示,不同去角質和爽膚棉片樣本,在使用頻率、敷面及沖洗前駐留時間、是否需要沖洗等用法上差異甚大。樣本中,逾8成(24款)說明棉片可每日使用,當中10款建議每日使用1次,9款說明可以每日使用2次,更有個別樣本說明可每日使用1至3次。
另外,有13款款產品說明可當作面膜使用,其中有11款建議敷面時間有明顯差別,由最短1分鐘至最長10分鐘不等,但亦有5款樣本說明不適合作敷面用途。
4款沖洗式樣本中,有2款分别建議讓美容液駐留在臉上2至3分鐘和20分鐘,當中1款則指,在使用3星期後,可視乎皮膚耐受程度而考慮敷一整晚,其餘2款則未有說明沖洗前的駐留時間。
消委會表示,使用去角質棉片時,勿盲目追求含高濃度有效成分的產品或自行延長產品的駐留時間,可能會導致皮膚受損,甚或出現色素沉澱或留疤的情況,並呼籲消費者根據產品說明,使用去角質產品,留意使用次數和駐留時間,在擦拭時注意力度,避免因過度擦拭而刺激皮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