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胡伯伯」之稱、69歲退休男子,因在街頭以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早前被判囚30日,准保釋以候上訴。案件今日(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聆訊,被告在庭上表示,自己對本港法律沒有認知,現時想改為認罪,惟遭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批評,他認罪太遲、欠悔意,下令須即時入獄服刑。
被告李解新被指於2021年至2022年間,在旺角東、大圍及中環街頭,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他被控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罪。
被告在庭上表示,自己僅為街頭表演者,無意損害香港利益,亦相信一國兩制仍「堅如磐石」。他表示提出上訴的決定未經仔細考慮,故現時欲改為承認控罪,遭陳慧敏拒絕。對於被告指,自己及妻子的健康狀況均出現問題,陳慧敏認為早前判刑已有考慮被告年紀及身體狀况,相信懲教署會作安排,因此下令被告須即時服刑,完成30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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