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6日)屯門一名男子因懷疑傷人被捕,案件今日(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該名49歲男子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還押至22日再提堂,待索取精神科報告。控方指,被告之前無任何精神病史。
被告當日手持鐵釘,在建生及田景輕鐵站一帶遊蕩,並在鳴琴路天橋位置涉以鐵釘指嚇途人,導致對方跌倒,頭部受傷送院。警方同日晚上約8時找到被告,並在其身上搜出兩支約長1尺的鐵釘。辯方今日在庭上申請保釋被拒,被告須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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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下午約4時接獲途人報案指,見到被告上身赤膊在輕鐵路軌上行走,其後在建生及田景輕鐵站一帶疑似持刀遊蕩。期間被告一度亂扔石頭及斬樹,隨後懷疑在天橋一帶傷及一名男途人。途人頭部有一道近10厘米傷口。警方接報後派出多名警員在附近一帶尋找被告,至晚上約8時半將其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