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早前提出多項建議,簡化處理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早接受香港港台《千禧年代》訪問中指出,做法能將整個過程由過往超過1年甚至2年以上才能終止聘用,減少至數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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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建包括減少相關公務員可申述的次數,刪減過程中要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議個案的步驟。楊何蓓茵在節目中表示,公務員每年都會獲評核表現,可就其考績報告對上司表達意見及申述;如果有關人士長期表現欠佳,部門會先加勸喻、培訓甚至調職,若表現仍不達標,會給予「觀察期」作最後機會。
楊何蓓茵認為,公務員在各階段已有很多機會再申述,如到最後階段相信亦已累積很多評核及輔導,故即使簡化機制亦無損公平。她又指現時有部分個案處理時間達2年,認為相關個案拖延太久對表現好的公務員不公平,甚至打擊士氣。
她強調,簡化機制後對公務員於情理、程序都公平,相信亦有助吸引年青人加入政府。現時處理工作表現長期不達標的公務員,會先作勸喻、培訓以至調職,如仍未達標準,會設觀察期,未能達到水準才終止聘用,期間有關人員會有四次申述機會,並由部門設獨立委員會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