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綽號「唐狗」的24歲男子去年在社交平台上載一條影片,片中他與另外4名男友人分別爬上輕鐵列車車頂,及進入尖沙嘴一地盤天秤拍攝。涉事5名男子年齡介乎22至24歲,分別被控「禁止進入限制區域」、「故意危害安全」等罪,其中3人今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000元,「唐狗」與另外一人則押至8月8日判刑,其間「唐狗」須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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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12月,包括「唐狗」在內的兩名24歲被告曾在屯門市中心輕鐵站內爬上輕鐵車頂,並「遊車河」至屯門站。他及另外3名被告亦曾乘坐橡皮艇進入城門河、在除夕當晚登上尖沙嘴一地盤天秤,並使用航拍機拍攝煙花等,他們其後將片段剪輯成影片發佈上網。「唐狗」被控「沒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以外飛行」;與另一24歲男子被控「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及與另3名男子被控「禁止進入限制區域」。
5人早前承認控罪,其中兩名24歲被告的律師求情時指,他們的行為只是出於貪玩,沒有意圖傷害他人或損壞財物。裁判官屈麗雯認同兩名被告沒有此意圖,但指出他們的行為或對自己及公眾構成風險,不能忽視,但慶幸無人因事件受傷。因此,屈麗雯下令兩人押後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