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涉嫌在去年3度非禮同一名女子;其後又涉嫌危險駕駛,以及醉後襲擊同袍,共被控7罪。案件早前由粉嶺裁判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今日(7日)首次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稱需時向控方索取更多證據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法官應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6日提訊,准許被告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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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指於2022年6月22及23日,於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先後3度非禮女子X。在同年7月15日,他又在粉嶺一停車場內涉嫌危險駕駛,及襲擊一名女子X造成身體傷害、襲擊一名男子蔡文浩意圖導致他身體嚴重受傷、及襲擊另一名男子賴文顯。
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