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昨日(17日)於《立場新聞》案續審散庭後,在區院外拍攝律政司檢控專員時,被案件主管小隊的警員兩度撞開,並以粗言辱罵「影乜X嘢」。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促請警方持專業操守及態度,避免在不必要情况下阻礙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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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表示,據了解當時只有2名記者在場拍攝官員近照,作最新報道,屬正常採訪,該位置亦是業界慣常守候拍攝的位置,理應不會構成阻礙。記協促請警方在工作時,採取專業態度,避免對記者造成不必要的採訪不便、肢體碰撞及影響。
不過,警方昨晚回覆《明報》時只稱,會提醒警務人員時刻注意個人言行及提升專業敏感度,同時呼籲傳媒採訪時,採取專業態度,避免對其他人造成不便及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