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今日(4日)就《2022年〈1999年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公告〉(修訂)公告》(《修訂公告》)刊憲,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地方」(禁餵區)擴展至全港,以避免野生動物,尤其是野豬失去野外覓食能力。《修訂公告》將在11月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今年12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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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所以政府除了以捕捉及人道處理行動減少滋擾地點的野豬數量外,亦須禁止餵飼野豬活動,才可有效管控野豬滋擾情況。
漁護署認為,需要將禁餵區擴展至全香港,加強規管餵飼野生動物,尤其是餵飼野豬的行為。發言人亦估計,擴展禁餵區將有效減少餵飼野豬引致的滋擾,以及減少野豬依賴人為餵飼,而失去野外覓食能力。
現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條例》)下的禁餵區只包括獅子山、金山、城門和大帽山(部分)郊野公園,以及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部分)等範圍。而擴展禁餵區後,任何人如未持有特別許可證而於本港任何地方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可被檢控。
發言人又指,漁護署計劃修訂《條例》,提高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刑罰及引入定額罰款,以增整體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