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發生連環非禮事件,一間中學的5名女生分別在今年5月至11月期間,身穿校服上學或放學時,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隨並向她們身上校服淋潑酒精搓手液,再以清潔為由乘機非禮女生。警方日前以「遊蕩」及「非禮」罪拘捕一名21歲的本地青年,他目前仍被扣查。警方正調查疑犯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及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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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偵緝高級督察林嘉傑講述案情時表示,涉案的5名女學生均來自同一間中學,警方於11月27日接報,指年齡介乎15至17歲的5名女受害者,分別於今年5月29日至11月27日獨自上學或放學期間,途徑俊宏軒一帶時,被同一名本地男子尾隨,即案中疑犯。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偵緝高級督察林嘉傑講述案情時表示,涉案的5名女學生均來自同一間中學,警方於11月27日接報,指年齡介乎15至17歲的5名女受害者,分別於今年5月29日至11月27日獨自上學或放學期間,途徑俊宏軒一帶時,被同一名本地男子尾隨,即案中疑犯。
疑犯首先用酒精搓手液弄污受害人校服裙下半身,其後以為受害人清潔校服為由,乘機非禮受害人。受害人報案後,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紀錄,於前日(11月27日)上午在天水圍區成功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搜查該男子住所後,檢獲被捕男子在犯案時穿著的裝束及所使用的酒精搓手液。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誤信陌生人,並應盡量避免單獨出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遊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而第122條,猥褻侵犯更加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